財產繼承權的分配是怎樣的?財產繼承權如何公證?
2023-05-08 09:30:58 來源: 法制法律網

財產繼承權屬于財產權嗎?

財產繼承權不屬于財產權,而屬于身份權。財產繼承權是公民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或者被繼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而承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它是繼承開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或者遺囑的指定而接受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即繼承人所具有的繼承遺產的權利能力。即享有客觀意義上的可能性繼承權。

主觀意義上的繼承權。它是指當法定的條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實)具備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留下的遺產已經擁有的事實上的財產權利,即已經屬于繼承人并給他帶來實際財產利益的繼承權。這種繼承權同繼承人的主觀意志相聯(lián)系,不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還可以放棄,是具有現實性、財產權的繼承權。繼承權的實現以被繼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時開始。

財產繼承權的分配是怎樣的?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法》第12條還規(guī)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zhí)行。

財產繼承權如何公證?

當事人申辦繼承權公證時,應向戶籍所在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如果涉及到不動產的繼承;則應到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辦。申請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二)申請繼承的遺產的產權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明、銀行存折等。

(三)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該證明應由被繼承人死亡時的醫(yī)院或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繼承人已死亡,也應出具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四)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和有無依靠被繼承人生活的人的證明。如繼承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社會關系證明等。

(五)繼承人如果委托親友或機構代理申請公證時,就應向公證處出具委托書。委托書一般應經公證處公證;來自國外的委托書還必須經所在國公證人公證和我國駐該國領事館認證。

公證處受理了當事人的申請后,需向當事人詢問有關繼承的具體情況,查明如下幾個問題:

(一)被繼承人的姓名(包括別名)、性別、出生日期、生前住址、死亡地點及時間等。

(二)遺產的種類、范圍、數量等。

(三)遺產是屬夫妻共有財產,或是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等。

(四)被繼承人生前的親屬關系;包括被繼承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情況,以及是否有依靠被繼承人生活的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

(五)法定繼承人中有無已死亡的。如果有死亡的,還應查明該法定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的情況。

(六)被繼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遺囑。

(七)被繼承人生前是否有債權、債務。

(八)繼承人中是否有放棄繼承權的情況。放棄繼承權的表示應是書面的。